成都市随迁子女入学常见问答

日期:2023-12-20 17:23:24 作者:admin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成都市随迁子女入学常见问答

问:什么时候通过网上提交随迁子女就学申请?
   答: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规自局、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卫健委和成都市民政局联合印发的《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相关规定办理,随迁子女就学当年4月1日至4月30日,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问:随迁子女入学具体办法是怎么样的?
   答:1.小学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小升初: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按以下办法入学。申请了随迁子女入学的成都市户籍学生不再参加户籍地的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1)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若居住地未变更,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就读的随迁子女,若居住地未变更,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以上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2)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还可参加市直属学校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问:什么时候可办理居住证积分?在哪里办?
   答:1.办理时间。居住证积分实行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
   2.办理地点。居住证签发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
   如对积分办理有疑问,可拨打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资料来源: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址链接:https://rkb.chengdu.gov.cn/showNew/forGuidanceShow)


   问:在成都市办理《居住证》,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满一年积多少分?
   答: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居住引导指标”的规定,申请人拥有合法自有住房或办理租赁登记的住房,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
   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申请人连续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中同一区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每年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中同一县(市)行政范围内居住的,每年加4分,最高不超过20分,不满1年不得分;在成都东部新区居住的,每年加6分,最高不超过30分,不满1年不得分。(资料来源: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https://rkb.chengdu.gov.cn/showNew/noticeShow#)。


   问:从2023年起办理随迁子女就学简化了哪些手续?
   答: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规自局、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卫健委和成都市民政局联合印发的《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2023年4月1日起,申请人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仅需上传以下资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3.申请人系就业务工人员,还需提交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其他资料如居住证积分情况、社保、住房租赁备案、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均不需申请人再提交,由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联网进行查验核实。


   问:小孩的入学资格是只提交父亲或母亲一方的,还是父母双方的都可以提交报名?
   答:小孩的父亲或母亲均为外地来蓉就业人员(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以小孩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提出入学申请即可。


   问:小孩户口必须要跟报名的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吗?
   答:申请人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需在网上申请时上传提交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与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籍,则需提供能够证明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问:申请办理随迁子女入学,怎么证明连续居住满半年?
   答:“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由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对“居住满半年的相关证明”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验证。


   问:在成都市初中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毕业后可以在成都升学吗?
   答: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招生区域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参加中考,也可申请在学籍地报名参加中考(俗称“借考生”)并采取以下方式升学:
   1.可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调剂生);
   2.可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3.可填报五年制高职(师范);
   4.可填报全市所有中职学校(含公办、民办);
   5.符合条件的借考生可享受本地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6.成都市“5+2”区域公办普通高中第四批次未录满的计划,可招收借考生;
   7.“5+2”区域之外的成都市普通高中学校存在剩余计划的,可招收借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