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集体户、单集体户人员子女可否在成都市入学

日期:2023-12-20 17:22:19 作者:admin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成都市双集体户、单集体户人员子女可否在成都市入学

问:成都市双集体户、单集体户人员子女可否在成都市入学?

答: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成都市集体户籍(即单集体户或双集体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外地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其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户籍证明,以及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法定监护人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单集体户、双集体户人员子女也可自愿填报民办学校。